
对接收调剂生的学科(专业),对于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加权总成绩排序,并按照先第一志愿合格考生、后调剂考生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同一专业如有不同学习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则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计划分别排序。
复试总分不合格(<60分)者不予录取。
加权总成绩计算方法:
(1)加权总成绩=[初试总分×1/5×50%]+[复试总分×50%];
(2)MBA、MPA、会计专硕加权总成绩=[初试总分×1/3×50%]+[复试总分×50%]。
同一志愿属性(指一志愿/调剂,下同)的考生加权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同一志愿属性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初试总分均相同时,按复试综合面试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所有拟录取结果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审核通过后的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