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试成绩的评定由各招生专业根据考生的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成绩综合确定,复试中各部分内容所占比例由各专业根据本专业自身特点和需要确定。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加分原则及办法完全按照教育部要求执行,不附加其他条件和加分办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复试得分不足满分值的60%),不予录取。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将考生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该名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控制在30-50%的范围内,由招生学院确定。具体权重分配参见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