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生名额
2019 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 67 人,录取时各专业招生计划可调整,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二、学习形式和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制 3 年,学习期限最少 3 年,最长不超过 6 年。
三、选拔方式
我校 2019 年采用“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两种方式招收博士生,择优录取。
(一)“申请-考核”制
请参阅《新疆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见附录一),并注意 以下要求。
1.申请条件
考生除应满足下述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学院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品行端
正。
(3)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专业基础较好,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敏锐的创新意识、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
(4)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 2019 年 9 月 1 日前获得硕士学位)达到硕士培养单位毕业要求。在职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近 5 年内在相应学科领域核心刊物上发表 2 篇学术论文;
b.在相应学科领域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 1 部;
c.获得专利 1 项;
d.主持地区(州、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 1 项;
e.获得地区(州、市)级以上的科研奖励等能证明具有学术能力的科研成果。
(5)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通过 CET-4(425 分及以上)或 CET-6(400 分及以上);
b.通过 PETS-5;
c.雅思≥5 分或 TOEFL≥65 分;
d.在英语国家有 10 个月及以上合作研修经历,或以第一作者在外文 SCI 上发表论文者;
e.不符合上述要求者,须在 2019 年 5 月 11 日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具体安排届时请登录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看。
2.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并交费。申请人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至 4 月 28 日登录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查看报名
公告,并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 300 元。
(2)寄(送)申请材料。4 月 28 日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寄(送)至报考学院。
(3)材料审核。5 月 10 日前,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知材料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4)综合考核。5 月 20 日前,学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考核成绩由学院公布。
3.申请材料
(1)《新疆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2)研究计划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 成果、重点说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新疆农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 生导师分别签字出具(两位专家推荐内容雷同视为无效,推荐专家需亲笔署名)。
(4)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研究生及本科阶段成绩单。应届生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 届毕业生也可由申请人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有效的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开题报告、研 究进展报告。
(8)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
专利等)。
(9)《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审查表》。
(10)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须另行准备 20 分钟的 PPT 进行现场答辩,主要包含硕士阶段的主要研究内容、目前研究领域及研究进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二)硕博连读
请参阅《新疆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和培养工作规定(试行)》(见附录二),并注意以下要
求。
1.申请条件
硕博连读选拔对象为我校 2018 级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专业与博士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报考学院公布的其他相关要求。
2.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至 4 月 28 日提交申请至报考学院。
(2)材料审核。5 月 10 日前,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通知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5 月 20 日前,学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考核成绩由学院公布。
(4)博士学籍办理。硕博连读申请人通过学校审核,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后,按照硕博连读培养方案 进行培养,待 2020 年通过博士入学审核后,办理博士入学学籍手续。
3.申请材料
(1)《新疆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2)研究生及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英语水平成绩单、MHK 成绩单。
(3)《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审查表》。
(4)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体检
申请人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体检表所列项目须全部体检),也可在我校校医院进行 体检,体检表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6 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 学科门类代码 | 学科门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培养方式 |
学费 (元/生·学年) |
|
08 |
工学 |
081500 | 水利工程 | 全日制 |
7500 |
| 082800 | 农业工程 | 全日制 | |||
|
09 |
农学 |
090100 | 作物学 | 全日制 |
7800 |
| 090200 | 园艺学 | 全日制 | |||
| 090500 | 畜牧学 | 全日制 | |||
| 090600 | 兽医学 | 全日制 | |||
| 090900 | 草学 | 全日制 | |||
| 12 | 管理学 | 120300 | 农林经济管理 | 全日制 | 7500 |
我校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助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和科研补助等详情 请关注我校网站相关通知。
七、就业
博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录取的博士生,应当由本人与学校、定 向单位分别签署协议书,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 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八、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 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 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申请人,将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 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联系方式
| 一级学科代码 | 一级学科名称 | 联系方式(区号 0991) |
| ▲0815 | 水利工程 | 海英 8763365 |
| ▲0828 | 农业工程 | 尤佳 8763091 |
| ▲0901 | 作物学 | 王钰 8762412 |
| ▲0902 | 园艺学 | 方淼 8762469 |
| ▲0905 | 畜牧学 | 李琳玲 8763453 |
| ▲0906 | 兽医学 | 卢亚宾 8762704 |
| ▲0909 | 草学 | 宋智芳 8766838 |
| ▲1203 | 农林经济管理 |
pang 逄春蕾 8762944 |
联系 部门: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311号新疆农业大学行政楼3F003室联 系 人:郭璇
联系 电 话:0991-8762140
网 址:http://yjsc.xjau.edu.cn
邮 编:8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