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省份的规定可能会有些不太一样,家有初中生的家长一定要记得随时关注本省市教育厅发布的消息。一般来说,除特殊要求的,大部分省份的中职(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都可以参加全国高考,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都可以。下面一起来看看西安军需工业学校助学政策有哪些?
助学政策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建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7]96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西安军需工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 国家助学金由省教育厅划拨至学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学生助学金管理发放工作,助学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三、资助工作中形成的资料应分类保存,保存期限3-5年。
四、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年按10个月计发,每生每年2000元,学校为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银行帐号发放给受助学生。
五、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取得西安军需工业学校注册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1、按照学校初中专三年学制一、二年级和高职五年制一、二年级的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人数的20%确定。
2、按照学校高中专一年半学制一年级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人数的20%确定。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
3、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单亲贫困家庭的学生;
4、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少数民族贫困学生。
学校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十分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在投入建设实验、实习条件的同时,广泛开展校企合作,建立实训基地。拓宽师资培训和定单培训的渠道,加强教学与社会的紧密结合。在教学中,由企业派出的兼职教师与我校专任教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根据教学计划情况,定期组织学生到企业现场参观、实习,并承担简单的工作任务,提高学生工作适应能力,为企业培养优秀的技能人才。
学校简介
学校坚持以学生就业为发展的生命线,依托大型国企及知名品牌企业,搭建专业化就业渠道。入校即签订《教育及安置就业协议书》,维护学生权益,解除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目前已经与三五系国资企业、陕西电力公司、国家电网、西安地铁、中国东方航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中航庆安公司、凯宾斯基酒店、 法士特、陕西高速集团、陕汽集团等省内外多家军需企业和地方知名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订单式”培养合作模式,提供多重就业保障措施。连续三年,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同类学校前列。历届毕业生全部安置就业,工作表现良好,受到用人单位和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