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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2023-05-06 09:47来源:网络整理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单独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制定我校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年单独招生专业8个共435名,其中第一阶段(4月)招收计划数为250名,第二阶段(6月)招收计划数185名。

表1:2019年单独招生计划表(第一阶段)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办学地点学费(元)备注
K学前教育3沈阳3500师范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3沈阳4000
旅游管理3沈阳4000
应用韩语3沈阳4000
K学前教育3阜新3500师范类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蒙古语)3阜新4000有蒙语文基础的高考生
旅游管理3阜新4000
电子商务3阜新4000
会计3阜新4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图形图像)3阜新4000

表2:2019年中职升高职单独招生计划表(第二阶段)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办学地点学费(元)备注
K学前教育3沈阳3500师范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3沈阳4000
旅游管理3沈阳4000
应用韩语3沈阳4000
K学前教育3阜新3500师范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图形图像)3阜新4000
旅游管理3阜新4000
会计3阜新4000

二、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中生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考生,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同时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面试条件。

所有招生专业根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前教育专业限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单独招生:2019年3月11日—4月7日

第二阶段单独招生:2019年5月15日—6月16日

3、报名网址:
(二)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通过网上报名,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名成功。

1、第一阶段单独招生

考生于4月9日至4月10日登录单招报名系统查询资审结果,通过资审的考生于4月10日下午2点前在单招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4月11日至4月12日登录单招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第二阶段单独招生

考生于6月18日至6月19日登录单招报名系统查询资审结果,通过资审的考生于6月19日下午2点前在单招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6月20日至6月21日登录单招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

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面向第一阶段单独招生的文化课命题在辽宁省的高考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职业适应性测试根据我校专业要求由我校组织命题;面向第二阶段单独招生的考生,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高职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我校考试大纲要求由我校组织命题。

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1、第一阶段单招考试科目:

语文120分、数学8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总分300分。

2、第二阶段单招考试科目:

文化素质测试满分34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专业综合科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740分。

(三)考试、测试时间:

第一阶段单独招生:2019年4月13日

第二阶段单独招生:2019年6月22日

(四)考试地点: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沈阳校区)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5号

表3:2019年面向第一阶段单独招生考试流程

时间科目
8:00—10:30语文、数学
10:40—13:00职业适应性测试

表4:2019年面向第二阶段单独招生考生考试流程

时间科目
8:00—10:30语文、数学、英语
10:40—12:00职业技能考核
13:30—15:30专业综合课

(五)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对违纪考生的考试科目成绩视为无效,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原则

(一)第一阶段单独招生

考生可报考两个志愿以及一个服从志愿;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总分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沈阳校区:

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两项成绩总和达到120分及以上,职业适应性测试达到60分及以上,按照考生选择的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两项总和达到100分,职业适应性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按照考生选择的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阜新校区:

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两项成绩总和达到100分及以上,职业适应性测试达到60分及以上,按照考生选择的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两项总和达到80分及以上,职业适应性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按照考生选择的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蒙古族和朝鲜族考生报考民族语言类专业,首先参照普通高考生录取办法录取,如未录满,不受最低录取控制线限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满额为止。

(二)第二阶段单独招生(中职升高职)

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志愿。

对考生要求文化素质测试总和达到100分及以上,职业技能考核60分及以上。对达到以上成绩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三)申请免试入学考生:

符合免试入学的考生请分别于4月2日(第一阶段)前、6月11日(第二阶段)前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入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 21号)的要求向学校提交免试入学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学校报送省教育厅复核后,具备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厅、省招考办和学校进行拟录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取。

六、录取审核

确定预录的单独招生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普通高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参加辽宁省2019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普通高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即参加中职升本考试,又参加了高职单独招生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按省招考办录取备案时间先后为序,以先录取备案的结果为准,录取备案时间及有关规定另文通知。

七、考试成绩查询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考生可通过学校官网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端口查询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分别与4月16日(第一阶段)前、6月25日(第二阶段)前向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学校于次日在纪检组的监督下由考务组进行成绩复核并通知考生结果。

八、学费、住宿费收退费办法

(一)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审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表1:2019年单独招生计划表(第一阶段)、表2:2019年中职升高职单独招生计划表(第二阶段)列明;学生住宿费标准:沈阳校区寝室为400元/年;阜新校区宿舍楼400元,公寓楼500元。

(二)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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