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办学和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我校禁止有偿招生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湖北省、黄冈市招生政策规定,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
二、不委托任何办学机构、社会中介或个人招生,不委托或变相委托其参与招生或开展招生宣传。
三、不实行有偿招生,不参与买卖生源。不向普通高中、初中学校缴纳或支付“进场费”、“宣传费”、“赞助费”、“劳务费”、“信息费”、“推荐费”等与招生挂钩的各项费用;不向非本校工作人员支付或报销与招生任务挂钩的各项费用。
四、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根据招生章程如实开展招生宣传,不向考生及家长作虚假宣传和违规承诺。
五、严格规范招生录取,所有学生全部经各省市县招办批准后录取,不招收借读生。
六、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并出具正规收据。
七、我校招生宣传和录取咨询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浠水理工中专,欢迎社会各界、广大考生、家长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