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成绩以综合考核(复试)成绩为准,其中笔试及面试所占比例由各学院确定,普 通招考外国语笔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各学院根据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复试)的 综合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拟录取结果。录取考生于 2022 年秋季入学。
2. 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 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